机构职能

审计处是对学校内部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的行政职能部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内部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内部经济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学效益和建立良好的经济工作秩序而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主要对学校范围内的经济活动进行以下审计监督和评价工作: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审计(包括基建、修缮等)、学校和附属单位财经活动内部控制和效益审计、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及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其他审计。

审计处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学校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